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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科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是江门市精神病学与心理卫生学临床、科研和教育基地,科室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五邑地区最强的专业医疗、护理团队,尤其擅长于重性精神疾病治疗、药物依赖治疗、 神经痛症等。对精神疾病的治疗除药物治疗外,还采用MECT治疗及各种心理治疗:包括催眠疗法、森田疗法、精神分析、认知行为治疗、家庭治疗、认知领悟疗法等,同时开展工、娱、体、美治疗,为精神病人回归社会奠定了基础;病人出院后还进行长期跟踪服务,对其一生的生活进行健康指导。

  目前,精神科开放床位1100多张,设有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三科、精神关爱科、心身综合科、精神五科、精神六科、精神七科、精神八科,病区以家居式布置,温馨、舒适,配备各种娱乐康复设施,设有农疗康复站及康复科(内设阅览室、手工艺室、书法绘画室、娱疗室、厨乐室、生物反馈仪、电脑康复室等)。专业的医师、护士、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工师,帮助精神疾病患者早日康复,重返社会。

  精神一科服务热线:0750-3505331, 3505333

  精神二科服务热线:0750-3505341,3505342

  精神三科服务热线:0750-3505350,3505352

  精神关爱科服务热线:0750-3505358,3505398

  心身综合科服务热线:0750-3505371,3505372

  精神五科服务热线:0750-3509351,3509352

  精神六科服务热线:0750-3509361,3509362

    精神七科服务热线:0750-3505371,0750-3505362

    精神八科服务热线:0750-3509400,0750-3509401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成立于2006年,是五邑地区第一家心理门诊、江门市临床重点专科、江门市最大的心理临床—科研—教学基地,获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心理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单位、广东省青年文明号集体。

心理科汇集了经验丰富的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高级专家,组建了由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心理护师—社工四个专业岗位组成的人才队伍,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为省内及港澳地区群体提供优质、全面的心理卫生服务。目前,已挂牌成立江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江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基地、江门市睡眠医学中心,并承担全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特色治疗:家庭治疗、沙盘治疗、团体治疗、家长教育指导、生物反馈治疗、催眠治疗及多导睡眠监测等。

  服务范围:

一是常见心理问题的咨询与治疗:成人心理问题(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疑病症、癔症、进食障碍、性心理障碍)、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多动症、抽动症、自闭症、情绪障碍等)、亲子关系、家长教育指导、婚姻及家庭问题、心身疾病的心理调节、躯体疾病伴发的心理障碍、精神障碍的早期和康复期等;

二是心理评估,包括智力评估、人格评估、情绪评估、职业兴趣评估、神经心理测试以及各种临床评定;

三是团体心理应用项目,包括企事业EAP(员工援助计划)服务、学校SAP(学校援助计划)服务;

四是心理卫生进社区服务,开展心理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提升市民对心理卫生知识的知晓度;

五是政府购买心理服务及心理培训服务。

联系电话:0750-3509393。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年科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年科是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在老年性疾病诊疗、护理以及医疗康复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设有老年一科、老年二科,共有病床150张,收治各种病情达到住院条件的老年病人,实行全程优质、专业服务,提供24小时家庭式服务,老年科全体医护人员富有热心、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以病人为中心、服务至上,医生队伍技术精良,护理小组分组实施护理工作,个体化护理到每一位病者;同时,还有一支技术优良的专业康复队伍,根据患者病情进行针对性肢体康复训练,伴随康复设备的不断完善,患者的康复锻炼规律有序,取得较好的康复成效。老年科全体医护人员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360度的暖心医疗服务,力求患者身心的全面康复,提高生活质量,为老年人创造健康愉快的住院生活。

  老年一科服务热线:0750-3509329,3509327

  老年二科服务热线:0750-3509330,3509332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科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科,分设内一科、内二科,现有病床62张。该科治疗特色:一是中西医结合治疗失眠、偏瘫、内科常见病等;二是心理治疗,解除长期病患者抑郁情绪,对临终患者进行临终关怀等。

服务范围:神经内科疾病,老年科疾病,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

医疗护理实行全程优质、专业服务,推行无陪伴病房,从入院至出院全过程都由专科护士照理。并附设功能康复室,开展各项人性化的康复项目。

服务热线:0750-3509301,3509432。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


我院公共卫生科(原名社区防治科)是经江门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专业防治机构,立足于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降低复发,减轻残疾程序,尽力提高精神康复和社会康复水平,方便群众,承担政府相关职责任务。

主要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全面负责我市精防技术指导工作;

2、对我市蓬江区及江海区两区辖下10个点的精神病人完成筛查确诊后进行建档立册、系统管治,对新发病人随时发现、随时登记、监督、管治;

3、每月定期下乡检查,督导各镇精防康复工作。规定每个镇每月不少于1天的精防工作日,以卫生院或卫生所为据点,给病人诊断及用药治疗。完善社区防治管理网络;

4、与各镇精防工作者保持联系,紧密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将信息互相反馈,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5、随时协助家属或单位将精神病人监护入院治疗;

6、每年负责对各镇卫生院的精防医生及有关精神病人监护小组成员作专业知识培训,每年1-2次;

7、每季度召开科室工作会议,评估前期工作情况,并指出存在问题,制定有利于开展下一步精防康复工作的方案;

8、每年初应制定蓬江区、江海区及市内精防康复工作计划,年终有计划及年终总结,平时应作精防工作登记。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科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科是江门地区首家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拥有全市最权威的鉴定专家团队,主要对外独立承担各类案件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工作。

  现有司法鉴定专家团队共10人,其中高级职称四人,中级职称六人。2005年成立至今,该所鉴定专家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先进科学的工作态度开展鉴定工作,受到委托人和司法机关的肯定和好评,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受害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五邑地区最权威的鉴定机构。

  目前该所开展的鉴定项目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及程度、劳动能力鉴定、法定能力(如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等。

  鉴定内容:

  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法医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行为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及程度、事件与精神疾病的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为了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规定: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的被控和收容劳教等人员如经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为精神病人,则其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和其它各种民事行为能力)就被确定为部分或完全丧失,也就意味着他们对其行为可以部分或完全不负责任;而刑事、民事和交通案件中的受害人如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则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并根据其精神、智能损伤程度定出相应的补偿级别;另外对被鉴定为精神病人的其它民事行为能力(如监护能力、作证能力、遗产继承能力等)则要受到相应的限制。

  鉴定程序:

  1. 凡涉及需要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由案件相关的司法机关、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委托书并确定鉴定目的后向我所提出鉴定申请。

  2. 我所受理登记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鉴定时间并通知申请人。

  3.   委托机关或委托人在提出申请后即向我所提交被鉴定人相关的鉴定材料,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提供主要案件材料的复印件,涉及交通案件的则提供责任认定书和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4.   我所按时安排两名以上有鉴定资格的专家对被鉴定人进行司法精神疾病鉴定,调查取证,搜集有关资料,必需的医学检查或现场勘检及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

  5.   我所在3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进行综合评判、构思鉴定结果及依据,合议鉴定依据及结论,制作鉴定意见书,加盖本所司法鉴定专用章及鉴定人私章或签字,最后移送鉴定文书给委托人。

  服务热线:0750-3509372,0750-3509373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

(待补充)

康复科服务热线:0750-3509417。

其他门诊医技科室

  门诊部服务热线:0750-3509375

  检验科服务热线:0750-3509379

  特检科服务热线:0750-3509377

  药剂科服务热线:0750-3509313

  编辑: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