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清拆综合门诊项目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总务后勤科 发布日期: 2025/04/03 15:19:19
我院综合门诊建于2020年,属于临时建筑,经第三方安全资质鉴定公司鉴定为危房,不能正常使用。根据市财政局印发的《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财资〔2022〕7号)文件要求,现我院拟清拆处理综合门诊,总计1项,评估残值总价为:2000.00元。
欢迎各回收商就以下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内容进行回收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收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发出公示后7天后截止。
2、结算:回收商中标成交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把固定资产的回收款一次性支付给我院。
3、回收款交纳后,回收商需在5日内完成清拆工作。本项目要求回收商拆除整个综合门诊(包含地上建筑、建筑范围地面的浅基础、建筑排水管道、建筑内电气线路等),并清理运输所有拆除出来的建筑垃圾以及混凝土修复平整地面。
二、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每个回收商只允许一次报价,多个(多次)报价的将不被接受。回收商报价为该建筑物的处置回收款,项目清拆人工、机械、材料、运输清理、地面修复、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回收商自行负责,我院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本项目最低报价为2000元(含),回收商报价不得低于2000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回收商应具备工程、工程维修或可回收等资质其中之一,报价时需提交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需提供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本项目将以具备资质要求的最高报价回收商为中标人。
有意向者请与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联系(联系电话:0750-3509390;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邮政编码:529000),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