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作者: 来源: 总务科 发布日期: 2021/10/12 16:48:45
项目概况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17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JMZXLX2021001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响应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响应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或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 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6) 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17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且现金支付。购买遴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17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上午9:30-10:00。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
联系方式:0750-350939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1卡
联系方式:0750-33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李小姐
电 话:0750-3399692、3399679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