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老人关怀楼及关爱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作者: 来源: 总务后勤科 发布日期: 2024/05/28 11:44:50

为完善院内消防设施,现将《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老人关怀楼及关爱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项目》市场调研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要求

备注

1

老人关怀楼

老人关怀楼建于2007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6层,建筑高度约23米,建筑面积6725.79平方米。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含因安装所涉及的其他配套项目)

2

关爱楼

关爱楼(旧住院楼)建于1987年12月,混合结构,共4层,建筑高度约15米,建筑面积3010.58平方米。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含因安装所涉及的其他配套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等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准许经营;

5、供应商需具备消防工程安装等相关资质。

6、本次调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调研要求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103室)。

3、供应商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公司相关专业资质复印件;

(3)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资料(如联系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件清晰、需盖供应商公章。

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现场报名时不能按本公告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则不能参与后续调研;

5、本项目不接受通过网络、电话报名以及快递、网上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资料。

(二)踏勘现场

1、经我院复核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

2、接到通知的供应商应安排专业人员1-2名参加现场踏勘;

3、踏勘现场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5:00(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四、调研资料提交

(一)参与探勘现场的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项目总报价及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主要材料型号、品牌、数量、综合单价等)。

(4)安装服务方案(包含人员投入、工作安排、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并盖骑缝章,资料要求1份正本和4份副本。

(三)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 17 日至2024年6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提交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103室);逾期将不接收任何资料。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告是我院开展项目需求的初步市场调研,不涉及供应商遴选排名及具体采购比选流程等;如有需要,我院将组织集中调研会,具体了解各供应商提交方案资料。

(二)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如涉及特有专利或其他保密内容的,供应商应自行研判,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本项目联系人:冯先生、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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